郑州民事经济纠纷 郑州民事经济纠纷律师事务所,用胜诉率取决于律师质量还必须对“胜诉”有精确的定义。对于一方全胜,另一方全败的案件,分别哪方胜诉比较更*。然而,有大量案件的裁决结果并非如此。以缴纳金钱的保险费之诉为例,要精确辨别哪一方获得胜利,必须告诉在诉讼之前,被拒绝缴纳金钱的一方自愿向对方缴纳的金钱数额是多少。 只有当法院裁决的金额数额大于这种自愿缴纳的金钱数额,我们才能说拒绝缴纳金钱的一方获得胜利了,而被拒绝缴纳金钱的一方胜诉了。否则,即便裁决拒绝一方向另一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,实际上这个官司仍然是借钱的那方赢了,因为如果不诉讼,这方要付的钱也许还更多。 众所周知,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,要求胜诉与否的因素,除了律师质量以外,还有其他“种种因素”,还包括客户的身份与地位。有时,这些因素的起到甚至远远大于律师的优劣。在此种种插手因素的阻碍下,我们很难凭胜诉率辨别律师的优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