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网上法律咨询qq|河南经济纠纷律师联系方式 一、借条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,在**实践中,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。因此,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,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较佳时机。 再次申明借条的诉讼时效: 1、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,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,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。**过2年,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。 2、未约定还款日期的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,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。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,不再起算。 二、未写明借款事由 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,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和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,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,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。 三、没有资金支付凭证 在债务诉讼中,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,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,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。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,并且没有书写收据,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,较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。 知道了借条可能会时效的原因,那么我们就要特别留心,保持有利于资金的证据,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